咦? 之前發生甚麼事??
林忠正將入監 施明德喊不公
林忠正將入監 「當反扁犧牲品」
前 金管會委員林忠正為開發金控收購環華證金等案護航,經最高法院依貪汙等重罪判14年,將於2月11日入監服刑。林正忠上午聲淚俱下地說,對司法絕望,因為 在判決過程中,有那麼多瑕疵,但法官連發回更審的機會都不給,有人說這是政治惡鬥下的判決,希望他是藍綠惡鬥下的最後一位犧牲者。
林忠正因為被控收受開發金控等多家金融企業賄賂,替開發金控、金鼎證券、宏遠證券等公司護航,最高法院以貪污、洩密等罪,判決林忠正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5年定讞。
「我不是判決書說的林忠正」
今天上午林忠正在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教授林向愷、姚立明等人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替自己喊冤。記者會現場掛著背板寫道:「我不是判決書說的林忠正,但我不再掙扎,我絕望了。」
姚立明表示,這是個非常令人遺憾的判決,就算林忠正真的有收賄200多萬元,卻重判14年,相較龍潭案李界木,可見法官量刑沒有標準?最嚴重的問題,是當初檢察官誘導式問案,讓汙點證人拚命替自己撇清,緊抓林忠正涉入此案。
施明德表示,他是林忠正的老長官,20多年前把他從學界拉到政治界,如今天有這個下場,他必須負道義上的責任。他說,以前是掌權者控制司法,現在是檢察官、法官個人自我神格化,因為竟然發回更審機會都沒有。
林忠正表示,從前台灣是個省籍撕裂的社會,現在是個藍綠惡鬥的社會。他感嘆工作30多年,從政府預算、採購、金融相關法令的改革,在拯救卡債族方面,也都 曾盡過力,他沒有對不起這個社會。在藍綠惡鬥的環境中,動輒利用司法資源來整肅異己。他被不當收押禁見開始,外界就汙名化他,但是他沒有平等的司法武器, 可以替自己辯駁。
林忠正說,他沒有受到公平司法審判,現在他沉默,不代表認罪,審判期間瑕疵那麼多,卻連個更審都不給。曾有幾度想自殺,但後來決定活下來,希望活著看到司法改革,看到法治社會對人權的保障,也希望他是藍綠惡鬥下的最後一位犧牲者。
【2011/01/26 聯合晚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1190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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