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念體育班的高中生買足球運動彩,連過六關贏得三百卅三萬,興奮地在店內大叫,旁邊劉姓男子聽見,趁機偷走彩券兌領,他打官司追討,法官因他對球隊如數家珍,認定劉偷走彩券,判刑二年十個月。
據了解,檢方已將劉姓男子的帳戶凍結,防止他在案件定讞前,將盜領的三百多萬元彩金暗中移轉。這件彩券官司仍可上訴。
賣出彩券的業者表示,這名讀體育班的高中生,專長是田徑,但他對足球很有興趣,常看電視轉播,對足球運動彩也頗有研究,簽注很厲害,時常領彩金。因彼此已成熟客,他才知道對方一些狀況。
判決指出,這名高中生去年八月某個周五晚上,花廿萬在桃園市這家彩券行下注買運動彩,玩「足球過六關」,連過五關後特地到店裡,當時業者已準備關門休息,為日後打廣告,提前影印彩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