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3日電)彰化縣辦理99年度街頭藝人認證審查,審查通過名單公布於彰化縣政府網站(www.chcg.gov.tw)及文化局網站(www.bocach.gov.tw)。文化局希望透過街頭藝人認證,為街頭藝術注入活水。
彰 化縣文化局表示,這次街頭藝人認證審查,共有167件提出申請,分別為「視覺藝術類」8件、「表演藝術類」130件、「創意工藝類」29件。認證審查共分 3梯次,各申請人於考試現場展演90分鐘,文化局並聘請9名相關藝術領域專家學者,擔任審查委員,依不同性質類別包括專業技能、與民眾互動等評分。
這 次167件申請案中,共有19件缺考、18件未通過,錄取130件,總錄取率為87.25%。文化局表示,將於12月下旬辦理「99年度彰化縣街頭藝人授 證」。所有通過認證的街頭藝人,在獲頒證照後,可於明年1月1日起,在彰化縣各鄉鎮市的公有公共空間進行展演,為期兩年。
彰化縣目前開放的街頭藝人展演場地,有彰化市南北管音樂戲曲館戶外舞台等26處,詳細地點及開放時間,請至彰化縣文化局網站/公佈欄/行政公告/彰化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表演場地一覽表查詢使用。
http://news.cts.com.tw/cna/society/201012/201012130630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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