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陳前總統涉及的國務費等相關弊案,台灣高等法院今(9)日召開最後一次言詞辯論庭。堅持站著陳述的陳水扁強調,他從頭到尾都沒有侵占公款,批檢方「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2008 年 11 月 11 日晚上被裁定羈押,到現在已一年五個月,超過五百天,縣長楊秋興呼籲停止羈押。
          楊縣長認為,羈押阿扁的理由已不存在。根據刑事訴訟法,裁定羈押的積極理由,一是有事實足以認定其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一是有逃亡或有事實足以認定其有逃亡之虞者。


高院審理中的國務費案、洗錢案、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將於6月11日宣判,今日進行陳水扁一人的言詞辯論。高檢署檢察官張進豐表示,有關機密 費的支出明細表及收支總表,根據被告馬永成、林德訓及證人陳心怡的供述,證實陳水扁是有看過內容。機要費大量使用私人使用支出款項,像是嫁女兒娶媳婦的婚 宴費、喜糖、訂婚攝影其他如陳致中健保費、牌照稅、汽車燃料稅等私人花費,總計陳水扁將機密費用於私人花費高達2千多萬。

陳水扁則反批,檢察官長達200頁的論告書中,大多以羅織、硬拗的方式將他定罪,他很訝異,也非常失望,「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並重提馬總統特別費案,指特別費因大水庫理論、款項因公支出,就可以無罪,為什麼國務費不能以相同方式處理?

他並再扯上捷運文湖線涉弊、一品苑位於博愛特區卻能加蓋,疑圖利廠商,「相信這都不是馬總統的授權與責任,國務費也是如此。」陳水扁說,國務費由總統辦公室主任負責審核,要他負刑事責任說不過去。

陳水扁強調,陳鎮慧交給他或他太太用發票領出來的國務機要費,全部轉交給他,他全部用於公務,且錢根本不夠用,他沒有任何不法所得。

http://www.nownews.com/2010/04/09/11490-2589596.htm


為了讓陳水扁早日離開看守所,律師鄭文龍甚至提議,要瑞士銀行派人來台灣擔保,把海外7億匯回台灣。

陳水扁一整天火力全開,左扯李登輝右批馬英九,還不忘痛罵蔡守訓;至於他所涉的4大弊案,陳水扁說,妻子吳淑珍的所作所為,不能和他劃上等號,這樣連坐他實在莫名奇妙,講到激動處,他還提醒審判長要注意聽。

有關國務機要費方面,阿扁說,官邸樹木多、蚊子多,只要有一隻蚊子,吳淑珍就睡不著,他每天至少要打一個小時蚊子;官邸每個房間都有電蚊拍、蚊香,結果買電蚊拍、電池變成他貪汙,「做一個總統,有這麼低路(台語,品格低下之意)嗎」?

陳水扁拚了命為自己辯白,甚至說出家人叫他不要相信司法,他就像是「肉票」,不把錢匯回來還擔心會被「撕票」,希望能趕緊交保;但審判長並未當庭做出決議,陳水扁只得坐著囚車還押台所。(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http://www.nownews.com/2010/04/10/138-2589850.htm


許添財聲明:不應再找任何藉口羈押陳水扁

陳水扁羈押期限到4月23日又將屆滿,而且已經辯論終結,民進黨司法人權小組召集人台南市長許添財7日發表聲明,認為沒有任何理由,也不應再找任何藉口繼續羈押,因此應該讓陳水扁交保,以表重視人權並維護司法公正。

許添財表示,現在司法人權已成社會矚目的指標,如果當局一再漠視,無視民主政治發展,就要面對人民力量的譴責。

許添財指出,民進黨珍惜民主政治,絕對尊重司法獨立,但司法人權攸關每位國民人格與權益的保障,無人可以置身度外、可默不作聲,他呼籲司法當局正視陳水扁前總統的司法待遇,已成為台灣重要人權指標的問題;也呼籲全民共同關心台灣的司法人權問題。

http://www.nownews.com/2010/04/09/11477-2589665.ht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右翼天使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