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吳小姐晚上跟同事到高雄五甲二路的一家餐廳用餐,要付錢時嚇然發現皮包不見了,裡面的現金以及證件全都不翼而飛,吳小姐急得飛奔到附近派出所報案,警察 卻不受理,事後鳳山分局督察組坦承承辦人員有疏失,並表示不是刑案也得依規定上E化平台填資料受理,不過派出所的員警對於這個規定似乎不清楚。

  事後派出所的同事們都為承辦員警叫屈,認為遺失案件本來就不用報案,員警的認知與警政署的規定不同調,讓無辜的民眾求助無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右翼天使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