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間十點前 師不得拒接家長電話  遇到難纏家長 老師直呼太可怕  8時到16時 師離校要請假

為人師表者,到底要擔負多少責任呢?教育部委託家長團體訂出「教師工作守則」草案,在未來不得拒留聯絡電話號碼給家長,周一到周五的晚上10點前,也不可以拒接家長電話,還有老師要是在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這段時間內離校,就得請假,不過這些規定也引起老師的反彈,因為有些家長根本不顧老師休息時間,常常一聊就是兩小時。   

鐘聲響起,學生們下課囉!不過老師可不能一起跟著下課,因為教育部委託家長團體定出教師工作守則,在未來老師們週一到週五晚上10點以前都不可以拒接家長電話,引起老師們的反彈,因為有些家長真的是太可怕了。  

這頭拿著手機,另外一頭電話又響,接個不停,常常一講就是2.3個小時,講到深夜還在講,讓老師不得不使出非常手段才能掛掉電話。

除了講電話時間要管,現在就連出校門的自由也受限制,簡直管的比學生還嚴,讓老師大喊太誇張了。

從早到晚的時間都給了學生和家長,現在就連下班也要隨call隨接,讓人感嘆老師真的很難當。http://www.ttv.com.tw/100/06/1000621/10006214934005L.htm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接受教育部委託,訂出「教師工作守則」草案,內容指出,教師週一至週五晚間10時前不得拒接家長電話,引發不少爭議。台北市教師會理事長 張文昌21日表示,多數教師在下班時間為了親師互動,還是會接家長電話,如果明定接電話時間很「傷感情」。他也反問政府若要明定工作時間,已經準備好加班 費的預算了嗎?

張文昌說,即使教育部已經澄清「教師工作守則」沒有強制性,還是要考慮到可執行性。他認為,教育不僅是學校與教師的責任,在訂定《學生輔導法》等法案時,也應該要思考到對家長的強制性,如果規定老師晚間10點前應該接家長電話,是否也要規定家長晚上10點前要接老師電話?

「教師工作守則」草案訂出後,教育部指出,未來會針對此事舉辦公聽會,拍板定案後可給各縣市學校與老師訂定聘約的參考。教育部說,「教師工作守 則」不具強制性,以後學校也可自行斟酌情況調整,例如提前到9點半前不得拒接家長電話…之類;但納入聘約的規定,老師們就必須遵守。

張文昌分析,學生年紀越小,親師互動頻率就越高,像是有國小學生在聯絡簿寫字不清楚,或是沒寫完,這種情形就會讓老師在夜間接到電話。他強調,多 數老師接到家長電話也盡可能去說明,因為台灣教師工作上的傳統類似責任制,並且帶有榮譽性。他強調,如果未來工時變成強制性的規定,變成類似規定加班的狀 況,也必須符合勞基法的規定。

「怎麼都沒有人訂定法則來管管怪獸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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