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演藝人協會理事長楊光友聲援她:「模特兒跟藝人一樣,有工作才有收入,應是『執行業務所得』

台灣納稅人 你為何不生氣!
民國100年總預算 舉債高達2250億元,98年度公務員獎金1233億無法源依據。
國家財政惡化?審 計部查核報告指出,98年度公務員獎金1605億,其中1233億根本沒有法源依據。離譜吧?為什麼公務人員有俸給,有年終獎金、考績獎金,去做本於職責 的工作還要拿獎金?(難道沒獎金就不辦事?)這些沒有法源依據的獎金,比如稅務單位的績效獎金、檢舉獎金,不但助長稅單浮濫,更是不實檢舉的誘因!
人民欠稅,重罰好幾倍,限制出境、管收樣樣來。
今 天被核課一筆稅捐如果逾期繳納,會外加滯納金和利息。滯納金的算法是每逾期2天1%,最多加計到15%(30天),若用年率計算,滯納金的年利率高達 182.5%,都已超過刑法重利罪年利率標準(銀行卡債近20%算啥?!),訂定這種罰則的政府不是帶頭違法嗎?符合比例嗎?沒有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 的宗旨嗎?還是……反正人民沒意見嘛!政府就繼續這樣搞錢,人民活該!誰叫你們沒意見、不吭聲。
以賀一航為例,雖然他有些負面新聞,但無損於 他在憲法上應受保障的人權。如果是你,原本只欠稅二百多萬,卻因高利率滯納金及罰款,飆到八百多萬,你願意繳嗎?繳得心甘情願嗎?民眾多抱著看戲的心態, 也讓國稅局及行政執行處放的訊息牽著鼻子走,不去深思事件背後的原因與真相-不公平、不合理的稅制稅法!大家認為這種事不會發生在自己或家人親友身上嗎? 如果真發生在你自己或家人身上,你還會以八卦、笑話看待嗎?不要懷疑,不合理的稅制不改、稅法不修,人人有機會,總有一天輪到你!
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
台 灣有卡奴、債奴,但是有更可憐的稅奴,因為很多稅都是莫名其妙來的,稅務機關有很大的權力來認定人民的所得性質(就像林志玲的稅案),因稅務人員發單課稅 很簡單,隨便開張稅單,百姓不服就去復查、訴願、打行政救濟,但在「抗告不影響執行」情況下,銀行帳戶被凍結、公司倒了,出去也找不到工作,加上限制出境 等手段,逼的欠稅人走投無路,很多人只好走上絕路!
有人敢對國稅局抱怨嗎?不 ﹏ 敢 ﹏ 啊 ﹏!
國稅局權利大到沒有人能監督制衡 了「連『法院判的不算數啦!』(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長陳合發經典語錄)這種話也說得理直氣壯。」你敢有異見,我就查你的帳、課你的稅!連各大媒體似乎也不 敢碰觸這個敏感話題,因為國稅局可查每一個人、每一個企業的帳,進而開單課稅 ﹏ 恐怖哦 ﹏ 這是什麼時代!!什麼政府??
當你知道這些事發生在現在的台灣,你毫無感覺嗎?還不生氣嗎?
那就繼續讓那些公務員領高額獎金、政府哭窮吧!
繼續忍受不合理稅制稅法的壓榨吧!
反正老百姓也沒意見,活該!
希望這些訊息能讓更多人知道我國稅務實況真相-一起來關心我國稅法、稅制的改革,建立更公平合理的稅務法制,才是國家、人民的福氣,期待一個人民可以安居樂業的台灣!
(文字摘錄自公共電視之PeoPo公民新聞
/作者:無官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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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權過大 稅官被批「恐龍稅官」


中央日報 - 2010年10月20日

林志玲日前被高等行政法院判補稅684萬元,她不服決定上訴。昨日台灣演藝人協會理事長楊光友聲援她:「模特兒跟藝人一樣,有工作才有收入,應是『執行業務所得』,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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