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正義的使者,怪不得會有暗夜法官的出現...................女童性侵爭議判決又一件。嘉義一名四歲小妹妹被鄰居阿伯性侵,一審時因為色狼測謊沒過,加上醫院診斷鑑定,兩項證據讓這名色狼被判三年四個月。沒想到二審時,法官以女童多次證詞不一,改判被告無罪。

  我們獨家專訪了一路輔導女童的社會處女督導,她說這樣的判決讓人很挫折。小妹妹今年六歲了,可是性侵案陰影讓小女童表達能力退化,法官要叫年紀這麼小的女孩明確說出被害過程,實在是太強人所難。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9/201009270572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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