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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最近有個爭議的決策,就是要求全國各國中小學,要派學生清掃校園外,五十公尺的環境,包括大馬路還有小巷弄,甚至是對向街道,學校老師覺得太誇張,學生掃馬路也很危險,但環保單位也很硬,表示學生不掃,就請校長來掃。

再來一張~
一大早,學生趁上課前趕緊拿著掃把,打掃校園,光是十分鐘,落葉就掃了一大堆,還有一批學生則是忙著掃外頭接道,不過接下來,他們可能還要掃眼前這條車水馬龍的大馬路,學生聽了都傻眼。


原來學校最近接到環保局函文,寫著要求學校清掃校外五十公尺。範圍有多大,從高空看,包括兩側的三十尺寬的馬路,甚至超過馬路一路掃到大樓街道,還有連對面的巷弄都要,馬路上車子來來往往,難道要學生站在大馬路上清掃嗎?

不顧學生安全,出事了到底誰該負責?環保局轉述環保署的講法,說發生意外要學校校長自行負責,甚至說出乾脆老師及校長自己來清掃大馬路,到底怎麼操作,或許該請上頭環保署以身作則現場示範,來體會執行有多困難。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0610/200610260209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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