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ancsteachinghospitals.nhs.uk/media/neonatal_baby.jpg
報載蘇益仁教授建議注射完疫苗死亡應於二十四小時內解剖,獲得馬總統肯定與支持,作為醫療從業人員,有幾點想向蘇教授及馬總統請教、建議:

一、 二十四小時內解剖絕對正確,但只是保障疫苗安全措施中的一小部分,太晚也太少!要確定疫苗是否造成嚴重副作用或死亡,需要有足夠樣本數的臨床試驗,以及完 整的疫苗上市後的安全性追蹤。歐盟及FDA針對第一次製作的H1N1疫苗廠牌,有規定試驗樣本數,為的是要在全民施打之前有效偵測。發生率極低的副作用, 則必須靠上市後的安全性追蹤來保障民眾。例如十年前經過大規模人體試驗後上市的「輪狀病毒疫苗」,安全追蹤發現有十五名嬰兒產生腸套疊,美國疾管局主動調 查,確認其相關性後下架;其他廠商繼續研發改進,目前市面上還是有輪狀病毒的疫苗。換句話說,要保障人民健康,不能只靠解剖。

二、馬總統為 世衛組織抱不平。到底二○○九年的H1N1疫情如何?以美國來看,往年平均每年有約五萬人因季節性流感而死亡,二○○九年間因 H1N1死亡者約一萬人,就死亡率而言顯然遠低於每年都有的季節性流感,也就是病毒毒性不如預期的強。既然病毒毒性不強,所謂「防疫成功」就有可能是因為 「問題本來就不嚴重」;而要將「防疫成功」等同於「疫苗有效」就更牽強!當年SARS人人聞之色變,高死亡率、高傳染力,沒有疫苗可用,仍然防疫成功。

三、事實上世衛組織在宣布H1N1「大流行」(pandemic)之前,改了「大流行」的定義(原本定義包括「必須造成高發病率及高死亡率」),引發學界質疑,當然合理。

先前筆者曾就國光藥證一事請問衛生署, 未獲回應,藉這個機會提醒總統,在美國,季節性流感與H1N1的疫苗證照號碼不同,每一年的流感疫苗也都是不同的藥證,沒有人一證用十年,還拿來變更用 途。針對H1N1,美國政府做了四千人的人體試驗,沒有任何過程因為「疫情緊急」而邊作試驗邊核准,也因此根本不需靠解剖來裁定疫苗的安全性。台灣疫苗倉 促上市,引發國人深度疑慮,最不可承受之痛,恐怕還是劉小弟一家人。馬總統豈可猶自我感覺良好於「防疫成功」?(作者任職美國衛生部HHS,本文為個人看法)

◎ 黃奕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11/today-o5.htm

http://news.nationalgeographic.com/news/2009/01/photogalleries/WIP-week114/images/primary/03-hello-kitty-012309-461.jpg
這是雲林...愛用HelloKitty的育嬰室? 被國家地理報出來了哩http://news.nationalgeographic.com/news/2009/01/photogalleries/WIP-week114/photo3.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右翼天使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