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涉超收空污費、土污費與石油基金,監委核算發現,從民國95年10月到98年12月止,汽柴油實際繳交金額與依第3級較高費率計算,名目費率和實繳費率差額約達新台幣24.92億元,因此今天糾正經濟部。監察委員並且要求,經濟部應該在兩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

糾正案文指出,88 年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後之移動污染源空污費,繳費義務人已由消費者改為油燃料銷售者或進口者,並非屬「代收代付」性質,;另中油公司繳交的石油基金,按輸 入石油製品標準向汽、柴消費者收取,既未反映其差價,也沒有反映相關退費項目金額等情,均有失當,所以依監察法第24 條提案糾正。

http://www.nownews.com/2010/04/07/11490-2588797.htm


明明就是經濟部春酒,卻把中油、能源局通通找來,拚命解釋沒有超收空污費,儼然成了一場澄清大會,畢竟農曆年前一周內油價連3降,要民眾別想太多真的很難。

對此中油解釋,之前調降的1.2元,其中2毛是中油自行吸收,0.5元是因為國際油價回跌,剩下的5毛錢完全是因為空污費爭議,中油回饋給消費者。中油總經理朱少華昨說:「一下降1毛,一下降4毛回饋給消費者好像有錯,當然主要是基於庶民經濟的考量。」

換句話說,這0.5元是中油把2006年10月到2009年間的空污費,連同石油基金差額的54億元回饋給消費者,但明年1月回饋完畢後,這0.5元可得漲回來。

只不過對民眾來說,空污費被莫名其妙超收這麼多年,中油只回饋一年,利息都不夠,又要民眾吐出來,當中有沒有人為疏失,恐怕不是一場澄清大會可以輕鬆帶過。(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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