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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監察院昨(19)日彈劾最高法院檢察總長陳聰明,陳聰明主動請辭。總統府今日晚間發布總統令,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陳聰明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在日前彈劾未成,監察院昨日二度開會審查後決議,以8比3彈劾最高法院檢察總長陳聰明,彈劾文認定陳聰明在陳水扁相關案件調查中,廢弛職務、違失 情節嚴重,但監委無司法權偵辦陳聰明是否涉及不法,也無作出移送法辦的決議;而依監察法第14條以7比4作成急速救濟之附帶決議,監委李復甸說,應移請其 直屬主管長官處理,陳聰明如未調離現職,特偵組無法偵辦相關案情,法務部若不處理則為失職。

儘管法務部長王清峰只表示,不管陳聰明有沒有違法失職,但個人公信力問題一直被拿出來討論批評,對檢察體系、法務部及整個內閣的公信力都造成一定 的傷害,拖累到總統,對此急速救濟處分不置可否,李復甸說,最高法院檢察署是法務部的一級主管機關,應由法務部去處理,跟誰任命陳聰明無關。

不過,陳聰明隨即主動請辭,並發表聲明表示,他帶領特偵組努力辦大案,依證據對被告提起公訴,但部份有心人士仍故意忽略並抹煞偵查團隊所付出的辛 勞,持續不斷以不實言論、捏造事實,惡意攻擊他本人及特偵組同仁,他對此深表痛心,也為承辦檢察官們辛苦付出卻未獲得公平對待而抱屈。

陳聰明說,監察院在未詳查事證情形下,仍一再對他提案彈劾,外界更有責怪他影響選舉的言論,令人無法理解及難以接受。他還說,在全心督導偵辦案件 之餘,對此已無暇分心應付,監察院竟通過彈劾,更感失望與不平,他覺得在此環境中已無法繼續提供同仁更好辦案環境,因而決定辭去檢察總長一職。

王清峰也再度回應表示,陳聰明辭呈已立即呈報行政院,送給總統核可,因此再急速處分就沒有必要。

馬總統今日晚間批准,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陳聰明已准辭職,應予免職。依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總長因故出缺或無法視事,總統應於3個月內提出新人選,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http://www.nownews.com/2010/01/20/91-25609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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