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嘉琪、劉力仁/台北報導〕「台灣電信業者是吸血鬼!」消基會批評電信業者的門號退租規定混亂,壓榨消費者荷包,違約金額高得嚇人,有民眾距綁約兩年只剩一個月期限想要退租,居然還得給付高達七百九十九到五千元不等的違約金,比一個月通話費或直接換手機還要貴!

消基會批規定混亂 壓榨消費者

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簡任技正梁溫馨表示,已經要求各家業者明年一月起以「季」為單位計算違約金,未來將以「月」為單位計算。

NCC要求下月起以季為單位

消基會調查中華電信等六家電信業者,發現各家業者對於違約金計算及收取方式大不同。民眾若想把才使用半年的門號退租,違約金至少一千五百元,其中又以大眾電信一萬四千三百八十二元最高。

而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及威寶電信等三家業者,則是將二年期限分為二階段,如果民眾一年內取消,違約金以威寶電信收取的七千元為最高。

最貴收到逾一萬四千元

消基會副董事長蘇錦霞批評,電信業者將違約金分為履約不及一年與一年以上,以此計算方式,履約二十三個月與履約十三個月所需繳交的違約金都相同,一點都不合理。

沒公開註明規章 有權拒付

中華電信及威寶電信更誇張,完全不事先說好遊戲規則,也沒有公開註明違約金計算方式及費用,蘇錦霞提醒,像這種情形,消費者有權拒付違約金。

消基會要求,應立即重新修訂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公告迄今的行動電話業務營業規章範本及服務契約範本,並訂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蘇錦霞指出,電信業者的違約金計算應該考量合理性及公平性,一般違約金應該約定上限二十%,若以每月手機費用為七百七十八元計算,乘以違約月數,再乘以二十%,即為違約金,且消費者履約時間愈長,違約金額就應該逐期降低。

業者喊冤 同意書有說明

對於被消基會點名,業者也喊冤。被指違約金最高可達一萬四千多元的大眾電信表示,是以剩餘月份計算違約金,其他業者多以年為單位,已遠比同業少許多;威寶也說,不同專案補償金從零元至七千元不等,絕非市場最高,「專案同意書」都有清楚說明。

業者說消基會資料錯誤

中華電信行通分公司昨天出示「行動電話合約書」表示,上面清楚記載解約金計算方式,消基會資料錯誤;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表示,解約金是反映行銷成本及補貼成本,既然以年為單位計算違約金不合理,台哥大已經研究逐季遞減的違約金計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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