慷人民之慨的選舉補助 http://www.new7.com.tw/journal/878/878-26.html

投票投得很高興 十幾億埋單很不爽

選舉候選人要花錢,其實選民付出的代價更高:選總統要給三十元、選立委要付一百八十元,一個任期下來,民眾的荷包至少失血新台幣十七億。而光是今年的總統選舉,中選會就已經預備了四億多元,準備在選後當散財童子。倘若不那麼斤斤計較,說實 在的,十幾億真得不算什麼,頂多是少買幾輛救護車、少蓋幾所專責醫院、少付些學童營養午餐費用、少汰換些員警用槍配備、少調漲健保費.........,要是所有的候選 人如此需要這筆補助金的話。★□

新新聞     文◎陳弘修

○○ 四年總統大選打到現在,陳水扁和連戰的競爭,已經進入到彼此攻訐有多少財產的階段,他們有多少錢?在沒有具體事證證明這兩人有非法取得的情形下,坦白講, 不應該淪為眾人之事。可是,如果把鈔票和選票連在一起,那就和所有的選民有關,因為在候選人有選票補貼金的制度裡,扁、連在四年前交手後,便各自進帳了一 億多。

事實上,每逢選舉就會有一種邏輯在私底下口耳相傳,那就是:如果參選要自己花大錢,那就不用選了!乍聽之下,這種說法彷彿是天方夜譚,選舉哪有不花錢的道 理?但說穿了,它真正的涵意不過是在暗示沒有經驗的參選人:「選舉,跟別人募款是一定要的,拿多拿少是一回事,總之,千萬不要搞到傾家蕩產,否則跟傻瓜沒 什麼兩樣」。

良法美意變成浪費公帑

對於連任者或政商交遊廣闊的參選人,募款不是問題,經由綿密的管道,隨便列一張名單,捐款百萬的金主比比皆是。比較沒有本事的人,往往也能透過舉辦餐會或 小額捐款的方式來籌募經費。要是候選人連這些都沒有辦法做到,沒關係,根據選罷法的規定,祇要候選人當選或得票數超過一定比例,政府在事後也會發放補助 金,雖然一票才補貼三十元,但對財源拮倨的候選人來說,未嘗不無小補。

問題是,綜觀這幾年的選舉結果可以發現,選罷法為了保障民眾參選權益的這項美意,早已和實際的狀況有所出入,甚至有浪費國家公帑之嫌。以今年為例,行政院 中央選舉委員會已經編列了新台幣四億一千六百零三萬六千元,準備發放給扁、連其中的一組總統當選人;即便是落選的那一方,祇要得票數超過當選者的三分之 一,同樣地,中選會也會發放補助金。以藍綠目前一對一對決的態勢來看,屆時,這筆四億多元的選票補助金,勢必會由民進黨和國親兩黨來瓜分。

尤有甚者的還包括,年底的立委選舉,以及上屆立委選舉延續迄今的按年補貼政黨經費。根據選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除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外,各項公 職人員選舉祇要要當選人是一人,或得票數達到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當選人在兩人以上,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二分之一者,每票即可獲得三十元的補助。

補助政黨方面,選罷法也明定國家應每年對政黨撥給競選費用補助金。補助的標準是依「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為準,得票率祇要達到五%門檻,每年每票就補助五十元。
換言之,目前在台灣的各項選舉中,舉凡總統副總統、縣市長、立委、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村里長等,當選人或得票超過門檻者,統統都有「選後獎」,其中,又 以正副總統、立委兩項選舉的補助金花費為最多,前者是因為選票數多,後者則是因為納稅人在補貼立委當選人每票三十元之餘,還得在他們的三年任期內,每年補 貼其所屬政黨每票五十元。簡單講,選民投票投得高興之餘,卻鮮少人知道,自己在事後要付錢,代價是「一票一百八十元」!

大小選舉補助金額驚人

根據官方統計,九十年立委選舉結果,依據計算的政黨補助金部分,國民黨可以得到一億四千七百四十六萬八千五百五十元,民進黨為一億七千二百三十八萬七千 元,親民黨為九千五百八十九萬一千八百元,總得票數當時為八十萬一千五百六十票的台聯,每年也可獲得四千零七萬八千元的補助。四個政黨加起來,國庫必需支 付的補助金額,每年為四億五千五百八十二萬五千三百五十元,三年總計超過十三億,而這筆金額還不包括所有立委在當選後所領的個人一次補助金。

再看總統選舉,中選會此次所編列的四億多元預算,是按全國總人口數先乘以百分之七十後,再乘以二十元,最後再上一億元的方式計算出的金額。以上屆總統大選 為例,當選的扁蓮配,得票數為四百九十七萬七千六百九十七票,按一票三十元的補助,陳水扁和呂秀蓮可以得到一億四千九百三十三萬九百一十元補助金。

至於落選的宋張配、連蕭配,由於他們的得票數都超過扁蓮當選票數的三分之一,依法同樣可以獲得補貼,宋張配的四百六十多萬票換來了一億三千多萬的補貼金, 最後一名的連蕭配也有八千七百七十六萬多元的進帳。值得注意的是,選罷法規定,正副總統選舉的補助金必須是由提名政黨向中選會領取,因此,扁蓮配和連蕭配 的部分,是由民、國兩黨出面具領,祇有當時還沒有成立親民黨的宋楚瑜和張昭雄是由個人名義領取。

整體而言,一次總統選舉,無論有幾組人馬參選,補助金最起碼要花選民納稅錢三、四億,再加上立委選舉每年要補貼政黨的四億多元,光是明年三月舉行的總統選 舉,以及十二月的立委選舉,正副總統補助、立委個人補助(以當選票數三萬票,區域立委一百六十八位,每票三十元初估)、政黨補助,三項金額總數便高達十億 元,遑論其他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等大大小小的選舉共同堆起來的金山銀山。

祇要票數夠就統統有獎

如果說這些金額對於健全國內的民主政治有幫助、對於鼓勵有心參選但缺乏奧援的候選人有正面的作用,那麼中選會所定出的前述補助辦法還有點道理,祇是,環顧 國內現狀,政府用來照顧眾人參與政治的美意,真正落實了嗎?答案有待商榷,因為每逢選舉時分,放眼所及的候選人,大家都在喊窮,沒有一個人會主動強調自己 的銀彈充足。

更諷刺的是,在缺乏政黨法和政治獻金法的規範下,候選人究竟募到了多少款?不知道。候選人申報競選經費,把數字攤出來說是真的?沒有幾個人相信。以祇要票數夠就統統有獎的方式進行補助,無異是慷人民之慨。

再者,是否要補助政黨也是個值得討論的問題,過去,國民黨執政,有黨營事業,拿補助金被批評為國庫通黨庫,可是,現在連民進黨、親民黨、台聯也成長到可以 領取補助金的階段,卻不見有人出來喊不公平,也難怪之前會有民間團體發起投廢票運動,不為別的,祇為減少國庫必須為選舉所付出的花費。

跟五年五千億的建設預算比起來,一年十幾億的補助金宛如九牛一毛,重點在於值不值得,尤其在經濟尚待復甦、政府債台高築的此刻。倘若不那麼斤斤計較,說實 在的,十幾億真得不算什麼,頂多是少買幾輛救護車、少蓋幾所專責醫院、少付些學童營養午餐費用、少汰換些員警用槍配備、少調漲健保費【【,要是所有的候選 人如此需要這筆補助金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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