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ews公民記者安德魯綠茶/台北報導       總算有人講句公道話了
為了降低失業率,政府推出幾項能提高就業率的措施,諸如「立即上工計劃」、「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等,欲以政府出資,補助企業僱用勞工的資金,達成降低失業率的效果,因此在諸多就業求職網站中,不乏見到公司企業以立即上工計畫,最低工作薪資新台幣17280元的薪資水準提供就業機會,但是這些工作機會不是乏人問津,就是業主抱怨沒有人才,甚至不少評論家認為勞工應該以騎驢找馬的心態,以先有工作為優先考量,再累積工作經驗以提高薪資待遇的說法,完全忽略應職勞工所受到的劣等待遇。

在政府的就業e網上,出現這樣的職缺(如附圖):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徵求資訊管理部門主管,須具SAP經驗八年以上,精通英文,具小型車駕照,電腦能力除文書處理與網路外,要能網頁編輯,與使用商業軟體,並且必須使用薪資17280元的「立即上工計劃」。

有SAP八年以上經驗的人才會應徵17280元的工作嗎?有管理職僅止17280元的薪資嗎?即便是專門製作網頁勞工,若用17280元的薪資水準來計算工作前自我投資的粗淺網頁製作學習費,得不吃不喝兩個多月才能存足,17280元的薪資真的公平嗎?業主找不到勞工,稱勞工沒有足夠的才能;求職辛勤的勞工卻苦無業主要求的高條件與不平待遇,到底是勞工過於挑剔?還是真沒人才?

政府公佈的17280元最低薪資與政策反倒成為勞資之間最不平等的協定。公司企業使用最低薪資要求高水準勞工,這樣的職缺歷歷皆是,勞工的權益又在哪呢?不少勞工甚至表示,就算去速食店打工,也比勞心勞力的職缺薪資高出許多,且免於比外籍僱傭平均薪資還低的境況。

在物價飛漲的年代,失業率攀昇相對來說就是減低消費,降低稅收,緊縮市場,因此提升就業率顯然變得重要,但在提升就業率前,必須考量人民生活所需,以及企業人事需求是否合理,否則就算投入大量的資金與人力成本,意圖改善狂漲不止的失業率,也會徒勞而枉然。

http://www.nownews.com/2009/09/16/91-2500375.htm
[附圖原始連結]:
https://www.ejob.gov.tw/findjob/researchjob/jobinfo.aspx?HireID=2077150
[附圖放大]:
http://f23.yahoofs.com/myper/pJ9qeHyWFRknyCtB5xcNvdAqRA--/blog/F23_20090901020036818.jpg?TTAcwnKBSPFoes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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