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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覺得很像誰做過的事情...?沒故意影射拉, 只是這種胡來硬上的作法, 很野蠻又不民主, 希臘也傳出警察錯殺15歲無辜少年....人民的保母不好幹的... 起碼責任和形象一把抓...效忠錯對象, 可能也無法翻身投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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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四日晚間,山西太原市杏花嶺區檢察院的四名幹警,到北京以涉嫌「收賄」為由,把中央電視台李姓女記者從住宅中連夜帶走,引起媒體的極大關注,認為此種異地抓人而不避嫌的行徑,嚴重侵犯記者的權益;檢察院稱「是最高檢指定該院處理此案」。

記者被捕的起因是,廣東惠州吳姓商人與山西太原的郝姓商人發生經濟糾紛。結果太原市杏花嶺區檢察院和當地警方,先後以「合同詐騙」等多項罪名,四次南下惠州將吳某抓回太原,後因證據不足,且公安部發函指出該案係民事糾紛,並非刑事犯罪而將其釋放。

採訪濫職案 檢察長嗆將受處分

事後吳某的弟弟向央視主跑政法新聞的李姓女記者,以及北京另外兩家媒體記者,舉報杏花嶺區檢察院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涉嫌濫用職權。

這兩名記者對《北京青年報》表示,他(她)們獲知消息後趕往太原檢察院實地採訪,結束後接到太原市杏花嶺區檢察院檢察長何書生的電話,要求記者不要繼續採訪,馬上離開太原,並以警告口吻說,「你們將來受了處分,吊銷你們的記者證,你們不要後悔!」

何書生的警告並未起作用,記者仍走訪其他相關單位。直到十二月四日晚間,太原市杏花嶺區檢察院的四名幹警,夜奔北京李姓女記者的住處,出示最高檢察院指定管轄的信函和拘傳證,以女記者「收賄」進行不當採訪為由,將其帶回太原施以刑事拘留

由於涉及「異地管轄」問題,太原四名幹警還帶著女記者,趕往其住處轄區內的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後將其帶走。

檢聲稱收賄 逕赴住處連夜帶走

不過,案情並未因此而結束。隔(五)日,太原市杏花嶺區檢察院又派兩名幹警到中央電視台,要求電台出具李姓女記者的個人資料及其在台任職等相關資料,遭到央視拒絕,理由是,對方突然入戶抓人有待商榷,且檢察院係記者的採訪對象,理應迴避卻逕自抓人,有違法理。

為了解情況,央視有關負責人六日前往太原市杏花嶺區檢察院,由何書生出面接待。他拿出最高檢察院函件稱,「這是最高檢指定該院處理此案,」以示權威。對於案情,何書生則三緘其口,稱此案處於保密階段,不便奉告,態度強硬。

據報導,檢察院指控央視女記者「受賄」並非空穴來風。原來提供採訪線索的吳姓商人弟弟,和女記者關係曖昧。與女記者為鄰的楊女士說,她目睹這兩人摟在一起逛商場,且吳姓商人的弟弟不只一次到女記者的家中住宿。

女記者被爆 與檢舉人關係曖昧

女記者的好友梅梅受訪時表示,李某不止一次說過吳某的弟弟追求她。「他確實給李某買過貴重東西。」什麼貴重東西?梅梅則拒絕透露,對於買貴重物品是否因感情或衝著李某的記者身分,梅梅亦不得而知。迄今案情仍在進展當中。

 

晉警夜進京 抓走央視女記者

更新日期:2008/12/09 04:35 亓樂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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